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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东湖评论:以“千万工程”为引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发布时间:2024-01-08 来源: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石。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共湖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重点指出,要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美好人居环境为重点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强县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旨在建设一批小康示范村镇,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生活品质,增进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工程对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千万工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一小切口为契机,引导农民发掘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特色小镇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潜力,探索乡村全面振兴的科学路径。另一方面,“千万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建设多元化乡村治理参与渠道,激发农民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了农民、集体、政府、社会多方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建设万千美丽乡村,惠及万千农民群众。

充分利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湖北乡村全面振兴,要深刻把握工程的精髓与要义,守正创新,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坚持党建引领、党政主导。“千万工程”的成功,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和党政部门的共同推动。在此过程中,要推动建立层级分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级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参与,发挥带头作用,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确保每一层级都有明确责任人。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有效的奖惩激励措施,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唯有如此,才能为乡村治理提供坚强保障,为乡村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千万工程”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求,通过“一户一策、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方式,一般性与特殊性结合,培育农民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形成政府、市场、集体和农民等多方合力,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要加强对农民的投资尤其是人力资本投资,包括教育培训和技能提升等,提高农民参与度和获得感,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千万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绿水青山。要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乡村垃圾、厕所、污水治理,实施乡村生态修复工程,打造一批生态宜居和美乡村,让农民享受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福祉,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加强农业绿色发展,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的种植养殖模式,发展循环农业和有机农业,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千万工程”的特色之一,是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乡村振兴方案,做到“千村千面”,避免“千村一面”。要充分考虑湖北地理气候、民俗风情、产业发展等实际条件,立足本地农民的愿望和诉求,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各村特色的建设规划,打造一批有故事、有文化、有活力的乡村。要加强乡村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打造乡村特色品牌,提升乡村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千万工程”的实践证明,乡村全面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有历史的耐心,需要持续不断地推进,不能急于求成,不能搞形式主义。要通过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成果的可持续性。要加强乡村振兴的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城乡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坚持由表及里,塑形铸魂。“千万工程”的深远意义,是提升乡村的文化品位和精神风貌,增强乡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不断增强推进“第二个结合”的自觉性,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村落,确保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要通过乡村道德建设,塑造乡村新风尚,提升乡村道德水平。要通过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和谐善治的新乡村风气。

(作者:李谷成 何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