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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纪】王语嫣: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编者按: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即日起,南湖新闻网将邀请各学院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支部纪检委员、教工党员、学生党员等讲党纪学习、谈心得体会,在学习中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体育部第三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 王语嫣

通过党纪党规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一、严守组织纪律,强化党员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防微杜渐才能不出问题。”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严守组织纪律,必须要强化服从意识,坚决维护组织纪律的权威性。我本人将带领支部同志强化组织意识,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和程序,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严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遵守党的工作纪律,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在本职岗位上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在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最为一名党员,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严格要求自己,强化政治担当和履职尽责意识,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做到细处,同时要注重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严守生活纪律,树立良好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长期以来,我本人在生活中始终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廉洁修身、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和子女。同时,严格管理“八小时之外”的生活纪律,净化生活圈,传播正能量,绝不给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乘之机,坚决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